【賴又嘉/台北報導】張姓婦人(73)今年中不滿陳姓婦人多次公然向她討債,怒罵陳婦「用錄音機詐財」、「骯髒鬼」、「詐騙集團」,反遭陳婦控告誹謗。

 

北檢查出,2008年陳婦與張婦一起參加美食比賽,卻因2000元獎金如何分配起爭執,此後陳婦遇到張婦就開口討債激怒張婦,見張婦破口大罵,便錄音提告求償,張婦遭判賠後,陳婦再拿判決書討債,並故意激怒張婦,見她開罵又錄音提告求償。

 

4年來張婦共遭陳婦以相同手法6度提告,刑事共判罰34000元、民事共判賠3萬元,且陳婦均先備妥錄音機,激怒張婦後,再錄下張婦大罵的言語,直到今年第7度提告,北檢才認定張婦是遭激怒後一時氣憤的主觀評論,並非抽象謾罵,沒誹謗犯意,今將張婦不起訴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討債
    全站熱搜

    徵信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