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地區傳出一起女主管搭上年輕男同事再帶回家共浴,卻被老公「抓姦」的調解案例。調解委員表示,這名找尋性刺激而紅杏出牆的中年婦人與她的男同事,調解時雖都坦承裸體共浴,但兩人堅決否認發生性關係,「只洗米,未炒飯」,遮羞費最後不了了之,成為地方一樁趣談。

協助調解這樁「房事」糾紛的是新竹地區一名曾獲內政部表揚的資深調解委員,一年調解成功案例高達百件,他說,調解索取遮羞費案件原本就不多,加上三方都是他認識的友人,所以他的立場還頗為尷尬。

這名資深調解委員指出,發生裸浴事件的女主角是一家公司的女主管,年紀雖然已過五十,但風韻猶存,男主角則是公司裡小她多歲的部屬,當事人的先生是職業軍人退役,目前任職於某公司保全主管,三人都是他社區內的熟人。

日前,這名保全主管前往調解機關,請求調解「夫妻衝突」時,指控他妻子與年輕部屬有染。

當事人表示,有一天他出門上班後,因為忘記帶文件突然返家,卻見家門口多了一雙男人的鞋子,入內後遍尋無人,最後赫然發現浴室傳出聲響,開門後,當場發現妻子與男人裸體共浴。

這名資深調解委員表示,發現妻子出軌的丈夫並沒有提出離婚要求,但對妻子及其男同事要求給付一筆「遮羞費」,不料被抓姦「活逮」的妻子與男同事一口拒絕,兩人也堅決否認有親密性行為,強調只是運動後裸體一起洗澡而已,各洗各的,並沒有逾越防線,「要告就去告好了,沒有證據的!」

理直卻氣不壯的先生面對強勢的妻子,在索取精神賠償沒有著落後,最後僅要求「情敵」從此以後不能出現在他家,遮羞費一事也不了了之。

轉載: 【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記者 陳維仁 / 新竹市報導】2004 / 08 / 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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