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大公股行庫向台灣高鐵公司追討特別股,決定捨棄調解程序,直接訴諸法院判決,只要法院判八大行庫勝訴,台灣高鐵就要支付積欠股息。公股行庫預估,同樣是追討甲種特別股息的富邦人壽,判決可望最快出爐,將是八大行庫訴訟案成敗的重要觀察指標。

 

據了解,富邦人壽已完成言詞辯論程序,就等法院判決,一般預料判決結果最快可能10月底出爐。其他民營業者包括開發工銀、遠雄人壽、國泰世華銀行等,都將在10月陸續開庭言詞辯論。由於眾多民營機構放棄調解、直接打官司見真章,因此八大公股行庫決定跟進,預期第一次追討首年股息8.55億元若勝訴,後續還有三年、約20多億元股息,將再與台灣高鐵協調比照支付,以節省八大行庫訴訟成本。

 

八大公股行庫今年3月間與台灣高鐵公司協商未果,決定提起訴訟,並於729日進行第一次調解,但沒有結論,原定昨(25)日進行第二次調解,但是八大行庫評估認為,繼續調解也不會有結果,不如直接訴訟由法院判決,因此二次調解取消,現在就等法院開庭審理。

 

台灣高鐵因為通車後沒有賺錢、處於虧損,所以回歸公司法虧損不必發股息條款,多年來均沒發放特別股股息,積欠的多種特別股息累計高達上百億元,特別股股東陸續上法院控告討債,擔綱高鐵聯貸銀行團主幹的八大行庫,也決定走上司法途徑。

 

據了解,已有少數特別股股東告贏後拿到積欠股息,但是因為台灣高鐵的特別股發行過多次、不同種類,時間、金額、條件不同,因此法院並沒有援引特別股股東勝訴判例,至所有的特別股股息訴訟案。

 

八大行庫認購的是甲種特別股,而甲種特別股相關判例,第一個就等富邦人壽案判決10月底出爐。

 

八大行庫是以台銀為首,於5月間聯合提出告訴,向台灣高鐵討債,以確保追債權利不失去時效。不過,行庫主管解釋,民事訴訟的費用,與追討債務金額大小有關,因此八大行庫僅先就第一年積欠的特別股股息提告,追討股息8.55億元,其餘三年、約20多億元股息,將在第一年股息追討勝訴後,再比照其結果與台灣高鐵協商,避免增加訴訟成本。

 

八大公股行庫為台銀、兆豐銀、彰銀、一銀、華銀、合庫銀、台企銀、土銀,除了當初投資台灣高鐵甲種特別股,應拿的四個年度股息都沒有拿到外,八大行庫也是台灣高鐵聯貸行,合計台灣高鐵積欠八大行庫特別股股息約30多億元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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